玉溪市红塔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零星修缮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2026年-2029年)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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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零星修缮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2026年-2029年)

预算金额:¥80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名称:**市**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零星修缮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2026年-2029年)
二、采购人:****
三、采购需求:**区范围内已全部交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预算、结算审核业务。
四、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规定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地点、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区范围内已全部交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规定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其他技术要求
本项目造价控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建设部、****政府、****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件进行咨询。主要有:
1、《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审计法》;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省补充规定,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 财政部关于印发《****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1999]103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
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
5、《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6、投标人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应减小与同期进行的类似项目的差价,并能根据定额站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改。
7、国家、****政府、****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
除以上内容,供应商还需达到下列要求:
1.制定审计计划,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有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2.审核项目建设程序审批及执行情况;审核项目内控制度的设置和落实情况。
3.对重点工程形成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率不低于50%。
4.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是否符合内控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风险点出具审计整改意见,最终整改结果能够****机关的审计要求。
5.审核项目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合法合规性。
6.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7.在审计期间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与该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8.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及决算工作,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总表等,出具最终财务审计报告。
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审计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并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10.保密要求:项目实施期间所有资料及内容除委托方外不可向第三方提供,若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服务单位承担。
11.完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109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谭海鸥

座机电话: 0877-****387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6-08 18:00:00

发布时间: 2026-06-03 18:32:03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提供近一年(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特定资格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造价工程师未分级别时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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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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