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镇镇有干线**县春美乡至联三线(锦洋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赤政〔2026〕35号)及附件收悉。因完善项目整体设计方案,并经单位党委研究决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镇有干线**县春美乡至联三线(锦洋村)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县**镇苏岭村、锦洋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镇镇有干线**县春美乡至联三线(锦洋村)公路改扩建工程,位于**省**市**县,本项目将对原有道路进行改扩建,路线总长21.392公里,扩建后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二级公里标准,双向两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8.5米(2×3.5米行车道+2×0.75米硬路肩),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39.95万元,其中**工程费1034.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3.65万元,基本预备费121.81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
六、建设期限: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七、建设性质:改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0025号);****公司编制的《镇镇有干线**县春美乡至联三线(锦洋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原批文《****关于镇镇有干线**县春美乡至联三线(锦洋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德发改审〔2025〕129号)作废。
请据此批复抓紧初步设计、概算书修编,并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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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 抄送:县政府办、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旅局、民政局、统计局,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