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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地址 | **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 报价备注 | 必须填写: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其他 |
| 报名供应商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1.供应商须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拟对手持式无人机侦测设备及固定式RID侦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 报价须知 | 1.报价必须包含增值税,为含税总价,税率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执行,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为固定总价,一经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报价不作任何调整,中标单位不得因人工、材料、税费等成本变化或自身测算失误等原因,要求增加服务费用。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付货物。 |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剩余50%款项待供应商交付货物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予以支付。 |
****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手持式无人机侦测设备及固定式RID侦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公告视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如对以上公示有疑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联系。
联系方式:181****1211
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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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