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二次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惠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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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二次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6-03


根据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二次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1393

传 真:020-****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二次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县黄埠镇沙浦村大坑口附近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拟对原已许可的**HIAF装置的强流超导直线加速器进行功率改造,并利用改造后的直线加速器开展同位素研发、生产、销售活动。主要包括:(一)对强流超导直线加速器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升能段,T1束流传输线、T2束流传输线等;该改造将氦束最大平均能量由40兆电子伏每核子提升至80兆电子伏每核子,将质子束最大平均能量由80兆电子伏提升至165兆电子伏,以用于医用同位素研发平台放射性核素生产,不改变HIHA装置运行模式下强流超导直线加速器端的束流参数。(二)拟在HIAF装置西南侧设置医用同位素研发平台,建设靶材制备室、低功率终端同位素生产靶系统、高功率终端同位素生产靶系统及其配套功能用房;利用改造后的强流超导直线加速器的T1、T2束流分别轰击低功率终端、高功率终端的靶件生产放射性核素砹-211、铽-149、锕-225、镭-223,并开展所生产核素的销售活动。该医用同位素研发平台属1处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机构

****研究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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