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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区)文旅部门审核、****保护中心复核、****旅游厅审核、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全省健在且有传承能力的139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3日至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东水路76号,邮政编码:350005。
特此公告。
附件:**省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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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