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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承担**高新区****园区改造提升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于2026年5月29日主持召开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防治指标基本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防治目标值要求,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水土保持公示网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92****4783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