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已编制完成《******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项作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养殖场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县梅林乡宝**“二月二”两茶基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4.092亩,主要建设生猪栏舍、环保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生猪10000头。
总投资:100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com/s/1nX6SyqZs9EUYAYrCtjG95wpwd=nhf2 提取码: nhf2);
(2)如需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四、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途径
若公众对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mHHxFdVjTSedHFm0sEiEDgpwd=esr8 提取码: esr8),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市**县梅林乡宝**“二月二”两茶基地
联 系 人:吴俊祥
联系电话:187****5103
联系邮箱:****@qq.com
环评单位:****
联系人:曾总
联系方式:****@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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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