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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3
| 项目名称 | **市黄花镇石角村鳗鱼场-****基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黄花镇石角村鳗鱼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章逃平 |
| 联系人 | 柯伟健 | 联系电话 | 137****4744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5 内陆养殖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租赁土地80亩,原有标准化鱼池36口,养殖水面面积20亩,配套建设办公管理用房50平方米、饲料仓库25平方米、尾水处理设施为沉淀池-人工湿地2000平方,主要养殖品种为鲈鱼苗,设计年产量50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排放至周边农田进行农业有机肥利用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养殖尾水主要源于池塘排换水尾水采取人工湿地尾水处理工艺措施后通过生态沟渠-沉淀池-生态净化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周边农田灌溉水渠 其他措施: 执行《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中(根据受纳水域功能区填写:二级标准,或项目)或项目所在地地方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 其他措施: 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科学投喂饲料,减少残饵和粪便排放,尾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农田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 饲料包装袋: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或物资回收单位统一处理;2.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3. 养殖塘泥:定期清淤,经沉淀干化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绿化种植,实现**化利用;4. 病死鱼: 按照《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深埋、焚烧或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 选用低噪声增氧机、水泵等设备;2.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3. 合理安排增氧设备运行时段,减少夜间噪声影噪声响;4.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根据项目所在声环境功能区填写:1/2/3/4】类标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 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不在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内;2. 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生态影响公益林;3. 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内;4. 养殖尾水不得排入GB 3838中I类、II类水域等法律禁止设置排污口的水域; | ||
| 承诺: 章逃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章逃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