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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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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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公告
****学校食堂服务质量,为在校师生提供营养健康、平价优质的膳食,现对我校食堂承包服务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食堂供餐服务,拟选择一家服务单位作为我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单位。
4.服务地址:**市**区半淞园路609号 (分校:**市**区**路652号)
5.服务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采取一次招标,分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学校与中标单位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学校对中标单位服务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单位履约验收未通过,则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区参考名单内服务单位投标,可视为已达到资质要求。
(二)参考名单外服务单位投标。****学校按区级标准开展的资质、服务方案评审双重审查。
投标单位需同时满足区级服务单位基本条件及本校招标文件要求,核心资质要求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
(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管理”,主体业态符合校园餐供餐要求;
(3)具有3年及以上餐饮服务(优先校园餐供餐)经验,无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服务投诉记录;
(4)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被保险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含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4日09时30分到2026年6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发送有效报名资料转账购买,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 9时30分 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 9时30分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 标书代写

六、其他
1.报名需将以下清晰的材料发送至****@163.com邮箱: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报名信息(准确的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联系人姓名、手机);
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转账凭证(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路支行;账号:310********8150027780,转账注明:“**** 标书费”)。
2. 供应商成功付款获取招标文件后,代理机构将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并回复至报名时发送资料的邮箱。
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标书代写
4.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教育局”门户网站、****学校官网、****交易中心https://www.****.com/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半淞园路609号 (分校:**市**区**路65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1-****22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瞿溪路350号一楼
联系人:王逸伦
电 话:021-****7656-321
电子邮件:zhaobiao@mail.****.com

八、评标方法
1.****委员会。****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专家共9人(或9人以上单数)组成。
2.评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现场陈述等因素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各投标人算数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从满足招投标文件全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在网上公告。
3.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资质、业绩等分项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九、签订合同
1.校方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30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校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可以得分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同时校方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2.合同期限内,若遇区级及以上教育法规或文件通知调整,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则签订的合同即终止,校方无条件收回食堂经营权。

十、责任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独立经营,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
2.****小卖部,中标人只提供饭菜及主食类餐饮服务。
3.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厨房、用具及用餐场地。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中标人方使用;中标人期满后,中标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招标人,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方负责照价赔偿。不具备的食堂设施设备(投标前投标人自行到项目现场了解)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负责添置,中标人期满后,中标人若不续签,则中标人出资添置的物品可以撤走(凭物品添置清单存根与招标人存根核实)。
4.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由于中标人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承包期内,食堂场地以及内部设备、灶具、器具等均由招标单位免费提供。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校方提供。清洁卫生、消毒、能源及其他耗材等涉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校方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及监督,若违反相关规定或制度,校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给出一定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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