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市金港街道晨港西路270号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张家****社区******社厂房4731平方米,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淘汰切割机1台,保留原有成型机1台、发泡机1台,购置成型机15台、发泡机1台等共27台设备,建成后年产塑料包装材料1000吨。 | (1)废气:发泡、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隔套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