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战略,引导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组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征集2026年度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聚焦特色产业和乡村**重点领域。紧扣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的支撑引领作用,着重引进转化能够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域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全面**,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着力培育有影响力的科技应用场景。注重规模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实施一批技术先进、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着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形成一批有形、有感、有效、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
(三)充分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基地和各类创新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培养本土科技人才。持续深化东西部科技**,支持区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及外省跨区域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成果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指导服务(牵****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县内运营满1年且具有****事业单位,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化条件,财务健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在环保、消防、市场监管重大违法行为和科研违规失信处罚影响期内,在项目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拟转化科技成果须权属明晰,具有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推广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符合科技安全、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生态环保等相关规定,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三)项目须符合产业和乡村**发展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有影响力的科技应用场景,具有良好推广前景和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已经在县内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再支持立项。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内,最多只能申请1项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再申报新的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或参与科技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只能主持1项。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18日前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s://gl.****.cn/nxsti/default.html),逾期不予受理,预计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年6月8日。
(二)形式审查:我局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围绕资质审核、材料审核、项目查重等方面。
(三)专家评审:我局组织专家组采取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评审,重点评价科技成果的先进性、适用性、示范转化预期效果及考核指标、绩效目标、资金预算的合规合理性,以及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条件、技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等。
(四)现场核查:我局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申报单位的运行状况、项目实施条件和组织保障等。
(五)审定立项:我局根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及年度引导资金预算等情况,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配套比例不得低于1:1。
五、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马莲芳 095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