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4
为进一步****公司信息化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保障信息化项目投资合理、建设合规、质效可控,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组建我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及咨询服务机构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入库机构可为我司信息化类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一)造价咨询类: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全流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包括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与审核、预算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竣工结算(或阶段性结算)审核、财务结算审计、造价争议复核、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等相关配套服务;
(二)工程咨询类(信息化方向):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具体包括信息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与评审、建设方案比选与投资合理性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审、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与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咨询、技术方案论证等相关配套服务;
(三)其他:按我司制度要求出具书面成果文件、配合审计与检查、履行保密与数据安全管理义务等。
注:具体单项任务以每次正式委托书/项目任务书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主体资格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且在存续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下列至少一项相关的表述(满足其一即可,表述以营业执照为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建设项目管理咨询 /信息化咨询/软件开发造价评估(或同义表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与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资料档案管理能力;
2.财务状况:财务及经营状态正常: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破产程序中(提供近一年财报或审计报告佐证);
3.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无欠缴税费、社保等不良记录;
4.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无虚假履约、恶意投诉等不良信用行为;
5.履约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合同违约、恶意终止服务等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各级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平台列入黑名单。
(二)专业能力要求
1.造价咨询类:申请机构须具备独立开展信息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达到软件工程造价评估机构能力一级及以上水平,拥有不少于3名信息化工程造价/软件成本度量相关经验人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咨询工程师(投资)从业人员;熟悉信息化项目造价编制、审核规范及行业标准。
2.工程咨询类:申请机构须具备工程咨询专业服务能力,熟悉信息化类/系统集成类/政务信息化类项目建设流程及行业政策规范,持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及以上证书,备案专业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拥有不少于3名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从业人员。
(三)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内承担过信息化类/系统集成类/政务信息化类项目的以下任一类型业绩不少于3个:
1.造价咨询业绩:具有信息化项目造价咨询相关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
2.工程咨询业绩:具有信息化项目工程咨询、方案编制、可研评审相关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可研/初设/实施方案的编制、投资评审、技术经济评估;
3.提供的业绩项目中至少1个项目规模金额大于300万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交付成果封面/验收签字页/业主证明等可核验材料;业绩主体必须为供应商本身(非挂靠/非个人),母子公司业绩原则上不互认。
(四)禁止情形
申请入库的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市场监督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申请入库;
6.处于停业、整顿、注销、资质吊销状态的机构不得申请
7.****公司提供服务且考核不合格、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机构不得申请。
(五)其他
未经我司允许,供应商不得将咨询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三、申请材料
申请入库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电子版扫描件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材料一式一份,具体清单如下::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企业主体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查询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5.财务及纳税社保材料: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6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6.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对应服务类别的信息化项目服务业绩合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7.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含企业资质证书及介绍,专业人员名单及证书,并提供人员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8.《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9.其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或入库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供应商库的管理与使用
1.动态管理: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每年一次)。服务质量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负面事件的供应商将被移出库。
2.选用机制:对于具体项目,我司将根据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专业领域需求等,在库内择优选用供应商。选用方式可能包括直接委托、邀请询价等。
3.**基础:入库仅代表具备承接我司相关服务的资格,不构成对业务量的任何承诺。具体项目**需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
五、入库流程
(一)提交申请
1.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17:00止(**时间)。
2.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3.提交地址:
电子版发送至:****@sina.com。
(请在标题注明“供应商库申请”)
(二)资格审查与评审
****小组,根据本公告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拟入库名单将在我司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入库通知
公示无异议后,我司将向入选供应商发出正式的入库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入库费用,申请机构自行承担材料编制、现场对接等所有相关费用;
2.申请机构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及入库资格,列入我司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我司各类项目;
3.入库机构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集团业务数据、项目资料、内部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外传,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4.入库机构须自觉服从我司统一管理,按时响应服务需求,严格把控服务质量,积极配合考核、检查等工作;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司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91-****9808【工作日9:00-17:30】
附件:****供应商入库申请文件(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