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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河岸整治提升项目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现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3.4.1投标担保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公司保函。”
递交方式增加(非电子保函系统): 非电子保函系统递交的工程保函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标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非电子保函系统递交的电子版本形式的工程保函须注明“本保函的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不影响索赔、代偿,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无法在工程保函中载明此条款的,可通过另签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相关文件随工程保函一并提交)。非电子保函系统递交的工程保函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3.4.4”款中所列条款(温馨提示:请各投标单位仔细核对工程保函的保险责任所列条款)。 ④投标保函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定“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5日09时30分。”修改为“开标时间:2026年6月9日09时30分”详细内容见附件招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定稿2)****河河岸整治提升项目招标文件(****05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