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基础设施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安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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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基础设施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紫****街道S50惠兴高速与紫云西互通交叉口西南500米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省**市紫****街道S50惠兴高速与紫云西互通交叉口西南500米,项目占地50511.94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悼念厅改造893.7m2、墓区道路1836.36m2、墓区广场2244.44m2、业务用房1377.27m2、悼念厅4352.2m2(分别为:安寿厅、**厅、**厅、安泰厅、安祥厅、**厅、安善厅、安静厅)、厕所153.03m2、墓穴建设8000个、绿化工程(包含园林)19640m2。停车场5000m2、火化设备3台(实际建设2台)。设计容纳规模为2500具/年;骨灰存放架可容纳骨灰盒960盒,存放遗体冷藏柜18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仅对运营期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等情况进行批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食堂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接运车辆清洗用水、遗体清洁废水、解剖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排入化粪池,投放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三期)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遗体火化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标准限值;遗物祭品焚烧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引至屋顶(高于屋顶2m)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垃圾收集桶及厕所臭气通过定期喷洒消毒剂、除臭剂等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祭拜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厨余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第三方收运处理,不外排;废活性炭、除尘飞灰、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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