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器人及风力发电部品生产自动线改造项目

审批
安徽-宣城-广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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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21639X913********521639X
周牛牛**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太极大道63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工业机器人及风力发电部品生产自动线改造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太极大道635号
经度:119.484500 纬度: 30.901940******分局
2024-11-22
广环审〔2024〕139号****
2020-08-1728000
1050****
****2163-9****
****2163-9**顺****公司
MA2MQM6N-92024-12-01
2026-04-282026-05-28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515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000套工业机器人、1000套风力发电年产16000套工业机器人、800套风力发电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粘土砂铸造工艺、工业机器人生产工艺、风力发电生产工艺、含油金属屑回用粘土砂铸造工艺、工业机器人生产工艺、风力发电生产工艺、含油金属屑回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各类有组织废气的有效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应强化厂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废气收集措施,保障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和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浓度满足相应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各类有组织废气均有效收集和处理,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企业已强化日常管理,落实废气收集措施,保障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和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冷却定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水。项目生****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汇****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废水满****处理厂处理接管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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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4834 0 0 0 1.483 1.48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经隔油池、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预处理后与冷却定排水、浓水一起纳****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2025.****.17日均值分别为:6.75、0.0865mg/L、12.25mg/L、4.825mg/L、21.75mg/L、0.475mg/L、1.1mg/L,2025.****.18日均值分别为:6.7、0.092mg/L、12.75mg/L、5mg/L、21.75mg/L、0.43mg/L、1.11mg/L。冷却定排水、浓水与生活污水合并纳****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46) 两日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1.03×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19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含油金属屑熔化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含油金属屑熔化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两日二噁英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8ngTEQ/Nm3。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类排放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六车间1#喷砂废气密闭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17)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六车间1#喷锌废气密闭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18)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六车间2#喷锌废气密闭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21)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六车间1#抛丸废气闭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22)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 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抛丸、破碎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3)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7 酸液喷淋塔+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排放限值 八车间制芯、制芯烘干、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一同汇入一套酸液喷淋塔+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4)。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两日甲醛最大排放速率为0.075kg/h,最大排放浓度2.4mg/m3。两日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6kg/h,最大排放浓度1.66mg/m3。两日苯酚最大排放速率为0.014kg/h,最大排放浓度0.6mg/m3。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排放限值。
8 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1#抛丸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5)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9 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2#抛丸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6)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0 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3#抛丸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7)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1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混砂、砂处理(旧砂再生)废气密闭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28)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2 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熔化、球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9)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3 布袋除尘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 八车间浇注、冷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30)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甲醛、苯酚浓度、速率未检出。两日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42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25mg/m3,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
14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甲醛、苯酚浓度、速率未检出。两日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42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25mg/m3,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落砂废气、造型废气密闭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31)。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5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排放限值 八车间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天然气废气采用密闭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32)。 两日颗粒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两日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54kg/h,最大排放浓度为1.77mg/m3。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排放限值。
16 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车间切割、打磨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汇总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33)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7 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加工三车间1#抛丸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34) 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8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加工三车间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采用密闭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35) 两日颗粒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未检出。两日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49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92mg/m3。根据监测结果,两日颗粒物浓度、速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落实厂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建设事故应急池172m3,位于厂区东侧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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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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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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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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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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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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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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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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