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钢棒材精整三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719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湘钢棒材精整三期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现有厂区内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棒一线年生产规模50万吨/a,棒一线现有一条棒材精整线,精整能力为1万吨/年,精整能力的缺口较大,本次改扩建拟在现有五中央以东、料场北路以南料场中路以北之间区域**精整三期厂房约14000m2,并在**厂房内**一台20—60mm规格矫直机、一台倒棱机、一台抛丸机、一条16—60mm规格联合探伤线。本项目实施后,棒一线棒材生产产能保持不变,棒材精整能力扩大至5万吨/年,湘钢现有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线的生产规模维持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改扩建项目无新增生产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严格管控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项目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3排放限值通过25m排气筒(P1)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及修改单表4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对废润滑油、废油桶这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地面沉降的金属粉尘全部返回炼钢工序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