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01****0140T/2026-00015 | 主题分类其他 |
| ****委员会 | 文 号|
| 2026-05-13 |
清****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220千伏水托、摇托线路迁改工程核准的请示》(清发改字〔2026〕46号)及相关材料均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切实保障**河县万唐新能源风力发电项目电力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同意建设220千伏水托、摇托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于**市**河县喇嘛湾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双回路耐张塔4基、双回路直线塔2基,合计双回路塔6基,拆除原双回路直线塔3基。迁改后摇托1线111-115路径总长度约2.142km,其中**段长度1.482km,利旧段长度0.66km,原线路拆除段长度0.842km;导线拟采用每相2根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拟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导地线选型与原线路保持一致。
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单位要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落实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要符合国家评价限值要求。建设单位要做好施工期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措施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单位要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建设后,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项目单位在符合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应加强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应用。
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清****委员会《关于220千伏水托、摇托线路迁改工程核准的请示》(清发改字〔2026〕46号)、****政法委员会《关于对220千伏水托、摇托线路迁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备案申请函的批复》(〔2026〕-6)、******局《关于请示220千伏水托、摇托线路迁改工程是否需要办理用地预审的回函》、****《220 千伏水托、摇托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中宏****公司《220 千伏水托、摇托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项目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所在旗县区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发现企业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应及时上报我委,我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准予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审批部门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