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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至)7月
政府采购意向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 1 | **县地籍数据库建设和产权数据汇交工作服务项目 | 以产权为核心、数字化为驱动、“一码关联”为抓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成果和信息化基础,按照“一数一源、关联共享”“源于地籍、归于地籍”的思路,健全地籍调查服务自然**全链条管理工作机制,以市县为主开展地籍成果整理汇交、更新完善、关联调用、补充调查等,逐步建成空间全覆盖、业务全贯通的地籍数据库,形成“一张图”统一产权底板。落实“四个融合”要求,开发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抓手,横向与自然**管理相关业务系统协同联动,纵向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实现地籍数据协同管理和应用更新,推动各项业务深度融合贯通,有效支撑“两统一”职责履行。 以基本建成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产权底板为目标,对已有的确权登记、地籍调查等各类产权数据开展清理整合、补充完善、入库汇交。 | 190 | 7月 | 无 | 2026年6月4日 |
| 2 | **县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服务项目 |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管理信息,通过比对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5年度遥感正射影像图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自主提取2026年度各类用地变化情况,制作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将相应数据成果经县级自查合格后,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及时在线提交,逐级上报市级检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实时掌握全县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同时,做好耕地保护监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执法监察、林草湿监测等部门的数据衔接,为自然**相关考核提前预警。 | 220 | 6月 | 无 | 2026年5月15日 |
| 3 | ****园区及新高速出口两个片区城市设计 | 结合城市区位特征、区片开发建设管控等因素,综合考虑区片发展定位、城市空间布局、道路交通系统、绿地景观系统、公共配套市政设施、开发强度及**县未来片区空间建设意向等因素,开展城市设计 | 120 | 2月 | 无 | 2026年1月22日 |
| 4 | **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项目 | 按照《****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要求,编制**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 50 | 2月 | 无 | 2026年1月22日 |
| 5 | **县2025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 | 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拟局部优化我县城镇开发边界 10个项目 | 80 | 2月 | 无 |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