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的高亭镇大蒲门小蒲门村建筑外立面整治改造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于2026年6月3日14:30时****交易中心****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定,推荐中标单位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704元,根据现场摇号,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5.4%,评标基准价:****387.98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87.98元,项目负责人:李仁花,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87.98元,项目负责人:胡喜圆,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818.8元,项目负责人:汤松娜,工期:60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高亭镇大蒲门小蒲门村建筑外立面整治改造工程商务标评审环节中,评标委员会发现:
1、****公司,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2026年6月1日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2026年5月25日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经线上询标答复属实。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的情形(2)详细评审内容第②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未通过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包括核查发布日期不一致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公司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公司,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为****375.56元,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为****818.8元,经线上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的情形(2)详细评审内容第⑦点“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或递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公司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4日始1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0580-****837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80-****668
行政监督:****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537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