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许可〔202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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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9平台建设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石****公司****公司****事业部: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代码:****-
101187)及《安9平台建设工程水**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相关规定,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本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基本情况
安9平台建设工程为**项目,平台站址位于**区双石镇牛尾铺村,项目占地约2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钻前、钻井、压裂、放喷试气、试采及建设用地征用办理等。项目共布置4口井,本次暂时只实施其的安9H井,项目取水主要用于安9H井的施工期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邓家岩沟。
二、取水地点及取水方式
同意该项目从**区双石镇心桥村邓家岩沟左岸取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5°48′7″,北纬29°25′31″。
****泵站提水,设置1台潜水泵取水,设计总流量300m3/h,设计扬程163.2m,输水管道长1.15km,采用DN300聚氨酯软管输水。
三、用水定额、取水量及取水保证率
原则同意本项目用水定额为7.89m3/m。
同意本项目施工期总取水量6.44万m3,取水保证率为95%。
四、取水可靠性
基本同意《报告表》的取水可靠性分析。
在保证取水口下游河道生态流量及其他取水户的情况下,可满足本工程6.44万m3的取用水量需求。现状水质为Ⅲ类,取水水源满足水质要求。
五、节水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表》的节水评价分析。
本项目单位钻井深度用水指标为7.89m3/m,符合邻近《**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的规定,用水定额基本合理。
六、取退水影响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表》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你单位严格执行退水方案,承诺涉及的所有第三方权益问题由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完善。
七、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建设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将取水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国家水**管理系统(**),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量值和在线数据准确、可靠。
(三)本工程项目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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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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