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腰古生猪育肥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路111****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腰古生猪育肥场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村委大牛栏 |
| 环评机构 | **市**区****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华农****公司腰古生猪育肥场位于**市****村委大牛栏。2024年****进行“****腰古生猪育肥场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原有的猪舍、生产配套用房等,保留部分宿舍楼和办公楼,同时,原有项目的生产内容将不再进行生产。拆除后**2栋双层保育猪舍和4栋双层育肥猪舍以及环保区、生活区等,项目建成后计划年出栏商品肉猪51978头。该项目已于2025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云环审〔2025〕10号)。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建筑建设阶段,尚未投入运营。 在主体建筑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规划发生变化,建设单位拟新增一栋4层的母猪楼,常年母猪存栏量为2300头,同时调整建筑布局,将原计划建设的2栋双层保育猪舍和4栋双层育肥猪舍变更为6栋3层保育育肥猪舍,其余建筑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商品肉猪57934头,因此项目进行重新报批。项目总占地面积不变,约为162.93亩,总建筑面积增加至47349.17平方米,总投资约117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恶臭、无害化处理机恶臭、发酵罐恶臭、堆粪区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沼气燃烧废气、车辆尾气。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间废气采用“喷淋+干式过滤+UV光解”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发酵罐废气采用“植物液喷淋塔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生物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堆粪区臭气喷洒除臭剂;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在舍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并采用高负压风机收集换气的方式处理;另外,厂区周围,特别是环保区周边采取绿化、喷洒生物除臭剂等综合措施处理,减少恶臭气体的影响。 项目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硫化氢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中表3排放标准。 沼气经过水气分离器、脱硫塔等专用设备净化处理后采用火炬燃烧,沼气燃烧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发电机尾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项目食堂设2个基准炉头,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小型炉头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60%)。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住宿,租住在附近村庄,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村庄污水收集系统;施工工艺废水、施工场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 营运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和生****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其中蛔虫卵、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参照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二类区排放标准)****处理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标准及**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江。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各类噪声在边界外1米处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猪粪便、病死猪尸体和分娩物、防疫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硫剂、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等。 猪粪便发酵后,病死猪尸体和分娩物无害化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防疫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脱硫剂等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对各场区均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等措施,以预防发生渗漏事故而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的措施,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