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鼓楼-玉皇阁历史文化街区外摆商铺【一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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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玉皇阁****商铺【一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04

拍卖地点:本公司拍卖厅

拍卖时间:2026-06-18 10:00

预展地点:**市**区**步行街

预展时间:2026-06-08~2026-06-12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0:00在本公司拍卖厅以现场竞价的方式对**市**区**-玉皇阁****商铺【一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成交确认书及《外摆商铺租赁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并已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及经营风险判断。

标的一:****商铺4间,****商铺,仅供电,无上、下水,无供暖,每天经营开放时间为11时至23时,全年休业时间不得超过5日。 竞买人应自行核实供水、排水、用电负荷、消防、环保、食品经营、城市管理等经营条件;因经营项目与现场条件或监管要求不匹配导致无法办证、无法经营或被责令整改、停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铺位

面积

经营范围

年营业额

保证金

****商铺5号

20㎡

文创、零售、茶饮、地方特产、广告招商等

45万元

2万元

****商铺6号

20㎡

文创、零售、茶饮、地方特产、广告招商等

45万元

2万元

****商铺7号

20㎡

文创、零售、茶饮、地方特产、广告招商等

45万元

2万元

****商铺8号

20㎡

文创、零售、茶饮、地方特产、广告招商等

60万元

2万元

标的二:****商铺8间,****商铺,仅供电,无上、下水,无供暖,不允许经营明火饮食,每天经营开放时间为11时至23时,全年休业时间不得超过5日。 涉及食品经营、网络餐饮、冷食/热食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营项目的,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或满足相应许可、备案及监管要求。

铺位

面积

经营范围

年营业额

保证金

****商铺1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70万元

2万元

****商铺2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70万元

2万元

****商铺3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60万元

2万元

****商铺4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50万元

2万元

****商铺5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40万元

2万元

****商铺6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35万元

2万元

****商铺7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35万元

2万元

****商铺8号

13㎡

特色小吃、网络餐饮、水果铺、创新餐饮等

30万元

2万元

其他公告事宜:

1、租赁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以委托人与买受人最终签订的《外摆商铺租赁合同》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外摆商铺租赁合同》。并按委托人要求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买受人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或拒绝接受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重新处置标的,并保留追究差价损失、重新拍卖费用及其他损失的权利。

2、****商铺年营业额为竞价基础进行增价竞拍,最终成交价(****商铺年营业额的15%。商铺经营收入须由委托人统一入账管理,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自行收取营业收入。营业额按自然周核算,经委托人与买受人对账确认后,在扣除租赁管理费、税金等费用后剩余款项返还承租户。具体收款账户、结算周期、对账方式、开票主体、税费承担及退款处理以《外摆商铺租赁合同》及委托人管理制度为准。买受人实际年度营业额低于成交年度营业额的,不影响委托人按照成交年度营业额×15%收取年度最低租赁管理费;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按照《外摆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买受人实际年度营业额高于成交年度营业额的,租赁管理费按照实际营业额×15%计算,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出租,商铺位置、面积、结构、设施设备、供水供电、周边环境、经营条件等以现场实际状况及最终签署的《外摆商铺租赁合同》《移交确认书》为准。公告所载面积为暂定面积,实际移交面积存在差异的,不作为撤销成交、降低租赁管理费、拒签租赁合同或主张赔偿的理由。委托人、拍卖人不对标的商业价值、客流量、盈利能力、办证结果、经营收益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4、租赁期间因买受人经营活动产生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投诉、劳动用工、债权债务、行政处罚、侵权赔偿、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导致委托人、拍卖人被投诉、索赔、处罚或承担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全额追偿。

5、买受人应按照公告、竞买须知及租赁合同约****商铺,并遵守委托人统一管理要求。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停业、缩短营业时间或全年累计休业超过约定期限;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分租、联营、挂靠经营或变相更换实际经营主体。违反前述约定的,委托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扣除履约保证金、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应赔偿。

6、如遇城市规划调整或街道改造等原因,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应在签订《外摆商铺租赁合同》前****商铺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买受人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管理费补差、税费、违约金、赔偿金、维修恢复费用、停业违约责任、私自收款违约责任、拖欠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期满且买受人结清全部费用、返还商铺并通过委托人验收后,剩余履约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8、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前交纳2万元****公司账户,户名:****;账号:291********015054,开户行:农行****支行,保证金交纳后持有效证件和交款凭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成交者凭保证金收据于****公司办理全额无息退还手续。 买受人除应向委托人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外,还应按照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或成交确认书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金额:2000元 大写:贰仟元整】。拍卖人不得从应付委托人的租赁管理费、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款项中擅自扣除任何费用。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步行街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6月8日-6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7:00标书代写

拍卖、报名地点:**市**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

咨询电话:0951-****377 189****6711(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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