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878/202606-00037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城市矿产绿色处置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 文 号: | 皖环函[2026]432 | |
| 环****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6-06-04 10:13:01 | |
| 2026-06-04 10:13:01 | 生效日期:有效 | |
| 暂无 | ||
****公司:
《****公司城市矿产绿色处置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收悉。项目位于******开发区**,**5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以及环保、辅助、公用设施,建设6条废线路板拆解线、4条废线路板熔炼生产线(90吨/日富氧顶吹、侧吹熔炼炉各两台)。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设6条废线路板拆解线、2条废线路板熔炼生产线,年处理8万吨废线路板及废杂铜;二期工程建设2条废线路板熔炼生产线,年处理5万吨废线路板及废杂铜。****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书》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进厂原料管控,加强重金属、二噁英、氟化物等污染源头防控。废线路板拆解应严格执行《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4/T4296-2022)。强化减污降碳措施,项目应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环保绩效A级要求,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废线路板脱锡拆解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熔炼废气采用“SNCR 余热回收 急冷 干法脱酸 活性炭喷射 覆膜布袋除尘器 湿法脱酸 湿电除尘 SCR”工艺处理,熔炼炉进出料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 湿法脱酸”工艺处理;撕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提高生产设备密闭性,规范安装集气装置、环境集烟系统,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大宗物料运输使用新能源车辆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建立运输车辆电子台账。拆解、撕碎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熔炼废气、进出料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限值中较严者,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还应满足《关于印发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再生铜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的排放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初期雨水、除盐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循****处理站(调节 化学软化 沉淀 砂滤 树脂软化 超滤)处理后回用于急冷用水、湿电除尘用水及湿法脱酸补充水;湿电除尘废水和脱硫废水采用三效蒸发处理,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除盐水制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元器件、废布袋、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气处理)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炉渣、废杂盐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规定的标准、方法、批次要求开展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做好分区防渗,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六)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二氧化硫8.232吨/年、氮氧化物10.572吨/年、颗粒物2.21吨/年、VOCs 0.276吨/年,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照我省排污权交易有关规定获得。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完成排污权交易,或者区域削减措施未落实到位,****环境局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02MAEMUJA87F)
****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