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晟笛****公司:
你单位《关于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管理中心《关于**省晟笛****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6〕13号),同意你单位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崔连福;核准住所为:****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与彬宇路交汇1号厂房;经营设施地址为:****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与彬宇路交汇1号厂房。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预处理并委托处置、委托处置。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预处理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以外)、HW03、HW05、900-409-06、HW08(除398-001-08以外)、HW12、HW13、HW16、HW17(除336-100-17以外)、HW18、HW19、HW20、HW23、HW25、HW26、HW27、HW28、092-003-33、HW35(除193-003-35以外)、HW37、HW38(除261-064-38、261-065-38以外)、HW39、HW40、HW45、HW46、HW47、HW48(除321-024-48、321-026-48、321-034-48以外)、772-006-49(感染性除外)、900-039-49、900-041-49(感染性除外)、900-046-49、900-047-49、900-999-49,年经营规模2770吨,预处理产物(EBS燃料)分别委托****2号线水泥窑协同处置1500吨和****公司3线、4线水泥窑协同处置1270吨。
收集、贮存、委托处置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52-31废铅蓄电池,年经营规模10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6年6月3日至2031年6月2日。
五、****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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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