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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蒙砂、AG玻璃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蒙砂、AG玻璃加工项目
地点:****园区****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设5条全封闭蒙砂玻璃生产线及配套设施,2条AG玻璃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蒙砂、AG玻璃210万平方米。本次对1#、2#、4#、6#蒙砂加工项目阶段性进行验收,验收范围为该项目1#、2#、4#、6#蒙砂玻璃自动生产线涉及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和辅助工程,年产蒙砂玻璃120万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亮民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