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08日 |
| 标 题:丹环验字[2018]1号 关于**县南方****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堆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丹环验字〔2018〕1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1日 |
丹环验字〔2018〕1号
****保护局
关于**县南方****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堆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的批复
**县南方****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县南方****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堆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5月23日由环保局管理股、****工信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南方****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堆场项目(项目代码:****)属**项目,建设地位于**县车河镇亢马矿流尾,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场,用于规范化堆存Ⅰ类和Ⅱ类一般工业固废。拟填埋的废渣主要来源于**县南方****公司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县政府在规范化处置刁江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该堆场总容积量为38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300亩,库底占地面积约137093.08平方米,服务年限为20年。建设内容包括干堆场库区、坝(设主、副坝各一座;设调节池截污坝、事故池截污坝各一座)、事故池、调节池、防渗(事故池、调节池防渗9375平方米;堆场库区防渗75300平方米)、导排、截洪沟等。项目采用分单元逐日干堆工艺和单层防渗结构。
项目实际总投资4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8.6%。
项目于2014年1月23****保护局批复文件《关于**县南方****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环审〔2014〕5号)。
由******公司提供的《**县南方****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堆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有光环监(验)字〔2018〕8号)及现场核查结果表明: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自卸卡车、回用水泵的设备噪声。运营期,自卸卡车在运输废渣时通过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倾倒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影响;回用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放置位置等,有效降低噪声声级。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面约300米处罗家村,中间有丘陵阻隔,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基本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项目填埋的固体废物经规范化处置后,可以有效减轻此类工业固体废物不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处置;回水沉淀池沉淀泥渣,****填埋场处置。
(三)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1.业主已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按照批复后的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开展施工工作,基本能一次性落实整个堆场库底、侧面防渗措施。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回用至厂区内需填高、填平的地方,并采取压实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存在乱丢乱放的情况。
3.项目基本落实堆场雨污分流,厂区内设置有2万立方米雨水池。依托堆场下****集团**公司六洞尾砂坝渗漏水处理工程,堆场渗滤液经集渗系统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后与六洞尾****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排放标准后排至刁江。
4.堆场按照相关要求基本做好防渗漏措施,防止对地下水或地表水体造成影响。同时,堆场周边设置有地下水质监测井,便于开展营运期监测工作。
三、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基本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运行中应注意和完善以下事项
(一)完善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管理,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监测计划,掌握堆场区域地下水、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
(三)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文件要求,严格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四)尽快完善环库截洪沟的建设工作,保证堆场雨污分流体系完善,防止雨季大量雨水对堆场造成影响。
(五)完善堆场坝体外侧面及坝顶的绿化措施,减少堆场内扬尘的外排。
****保护局
2018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政府。
抄送: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分送:****大队。
**** 2018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