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6-04 10:34:17
截止时间: 2026-06-10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
**市宣天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采购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为**市宣天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采购,采购人为****,****公司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主要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2.1 招选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分为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物资供应商。
2.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工程沿线场站、施工现场和其他周边合理区域(**市宣天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K925+480~K959+655)。
2.3 供货期限:工程合同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交货周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时间为准。
2.4 合同包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分为两个合同包。
2.5 最高限价(含税):合同包1:水泥混凝土最高控制价为****5160元(含税);合同包2:沥青混凝土最高控制价为****6571元(含税)。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国家、**省颁布的现行相关工程法律法规、行业及工程施工要求,供应单位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有效合格证或有效试验检测报告,物资质量要求完全满足现场建设施工需要,供应服务快捷,材料数量以现场验收或过磅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2.7 采购范围
2.7.1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所需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2.7.2 合同包划分、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供货数量及含税控制金额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合同包1为水泥混凝土,合同包2为沥青混凝土,具体内容如下: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
| 合同包1 (水泥混凝土) |
水泥混凝土 |
C20 |
m3 |
50070 |
231 |
|
| 水泥混凝土 |
C40 |
m3 |
9730 |
263 |
||
| 含税合计总价(含税最高限价) |
****5160 |
|||||
| 合同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 (沥青混凝土) |
预裹覆橡胶改性碎石 |
70# |
t |
4500 |
231 |
|
| 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 |
t |
27342 |
499 |
||
| 粗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20 |
t |
33793 |
341 |
||
| 含税合计总价(含税最高限价) |
****6571 |
|||||
2.7.3报价说明
①上表内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且过磅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各供应单位需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区域性特点及垫资成本进行报价。
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整,供应商的总价报价及分项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合同包含税控制价,税率为13%,如国家税率发生变化,以实际税率计算。
③该价格为综合到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出厂前)、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资格或销售资格,具备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下列要求:
若投标人为材料生产制造商:(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2)生产制造商须具有生产制造相关资质证书。
若投标人为材料销售代理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代理的材料生产制造商条件需满足上述材料生产制造商的要求,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取得材料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或生产制造商**证明(合同或协议),在采购、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以上投标人在交付产品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相关材料、运输凭证等。
3.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一般纳税****税务局下载的无欠税证明。
3.3财务要求
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的状态,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未被暂扣、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3.6为保障供应商履约能力,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2个合同包其中1个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合同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时间:2026年6月 4 日 上午9:00时 至2026年6月 10 日 上午9:30 时。
4.2 地址:**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qlcloudshop.cn/)。
4.3 方式:登录**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qlcloudshop.cn/)进行线上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云采购平台(网址: https://qlcloudshop.cn/)注册,未在**云采购平台注册账号的企业自行登陆**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qlcloudshop.cn/)完成注册及询比工作。系统具体操作手册可在**云采购平台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注册后未审批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审核。
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联系电话:138****5183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 10 日 上午9:30 时。加急标书代写
5.2 递交地点:**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qlcloudshop.cn/) 网上递交。
5.3 供应商需登录**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qlcloudshop.cn/),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6.询比时间及地点询比时间为2026年6月 10 日 上午9:30 时;
地点:**省**市经开区翠峰西路64号**交投大楼2楼开标室。
开启方式:平台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云采购平台(https://qlcloudshop.cn/)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经开区翠峰西路64号
联 系 人:万经理
联系电话:151****8619
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