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三角(**)产业**区工业污水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6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447
地 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长三角(**)产业**区工业污水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区狸桥镇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研究院****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长三角(**)产业**区工业污水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区狸桥镇,项目于2026年1月经**市****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0m3/d****处理厂,建设地点位****处理厂区域内;**配套工业污水管网约4.2km并对现****泵站进行更新改造;**一座容积20000m3的园区事故应急池;对狸桥镇部分片区和道路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000m3/d,****经济开发区及**小区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组合生化反应池(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处理厂现有污水管道及入河排污口排入水**,项目污水排放需满足《****委员会关于**市****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长许可〔2018〕80号)要求。
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各污水处理单元、事故应急池、污泥处理区、化学品储罐区、加药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并保留完备的防渗工程施工影像及相关材料。
废气:按《报告书》要求,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采用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关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按《报告书》要求自厂界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建筑。
固体废物: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