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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省/**市/**县/**镇/邢庄村 ****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 | ||
| **朱小明;南至坑塘;西至坑塘;北至邢继飞 | ||
| 2026-06-04--2026-06-17 | ||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0.2 亩 | |
| 10000 元/年/亩 | 流转期限5 年 | |
| 10000 元 | ||
| 其他 | 土地性质集体统一经营的"四荒" | |
| 长期 | 权属证明其他 | |
| 见附件 | 资产和**性质集体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1、该项目面积约为0.2亩四荒,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2、土地四至及现状请至现场勘察,联系人:李印忠,电话:139****2294。3、出租的地需保持地貌不准取土,项目到期后地上存在作物、破坏地貌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貌。4、意向竞价方应当严格按照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支付时间以到达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以缴费图片上传至网上为成功缴纳。未缴纳和超时缴纳保证金的将不具备竞价资格。意向竞价方若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账户 (基本户)转出,若为自然人或农户,必须由自己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备注好项目名称 | ||
| 出让方 | ||
| 已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同意 | ||
| ****政府同意 | ||
| **** | ||
| N****322MF****460Q | 所在地区**省/**市/**县/**镇/邢庄村 | |
| ******经济开发区****村委会 | 法定代表人李印忠 | |
| 网络竞价 | ||
| 否(不放弃) | ||
| 1500 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1、该项目面积约为0.2亩四荒,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2、土地四至及现状请至现场勘察,联系人:李印忠,电话:139****2294。3、出租的地需保持地貌不准取土,项目到期后地上存在作物、破坏地貌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貌。4、意向竞价方应当严格按照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支付时间以到达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以缴费图片上传至网上为成功缴纳。未缴纳和超时缴纳保证金的将不具备竞价资格。意向竞价方若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账户 (基本户)转出,若为自然人或农户,必须由自己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备注好项目名称 |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6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18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