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料箱库及恒温恒湿库系统
一、 产品内容、价格
1.1本合同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单价等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1 |
料箱库系统 |
/ |
1 |
| 2 |
恒温恒湿库系统 |
/ |
1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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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此价格包含产品相关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包装、运输、技术资料等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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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上述合同总金额是本合同的成交价,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交货的价格。
二、质量标准
本合同货物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为:
[ ] 国标——符合国际认证标准的产品指标参数。
[ ] 行标——符合行业一般基本要求的产品指标参数。
[ ] 厂标——符合企业申报的在一定范围内的产品指标参数。
[P] 经双方确认的功能需求、技术图纸、产品性能指标,详见附件。
[ ] 按指定品牌、规格型号供货。
[ ] 按甲方招标/竞价项目的技术文件要求供货。
[ ] 其他
(1) 第一笔款项为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对应金额发票并交付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笔预付款,乙方收款后及时按约发货。
(2) 设备到货需提供硬件物流单据,签收单。到货完成立库安装后支付合同总价20%;
(3) 乙方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系统部署及试运行,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对应金额发票并交付甲方,甲方收到该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40%。
(4)合同金额10%(质量保证金)以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且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4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或其他
包装要求:双方约定由 乙方 负责货物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该包装应当适合该类产品的物理特性、电气特性和化学特性并与运输方式相适应,防潮、防震、防锈、阻燃及防止其他化学腐蚀,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保证货物在交付时是完好无损的。
4.2 运输方式:汽运 。双方约定由 乙方 负责将货物运输、卸下、搬移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搬移费用及运输、装卸、搬移过程中的保险费用。甲方如变更收货地点需在变更前告知乙方。在乙方发货前甲方变更收货地点的,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4.3乙方应确保货物安全及辅助设备、工具等操作安全,如果在拆卸、搬运、吊装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注明收货单位、合同号、行号、物料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定购类型等相关信息,如因为乙方没有注明相关信息影响到双方结算,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产品交付
5.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95天且不晚于2026年7月31号前交货。
5.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5.3甲方项目经理:张鹏,联系方式:151****6260。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统筹与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需求调研与实施,管控项目范围、进度与里程碑节点;负责内外部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统筹,作为甲方唯一对接窗口与乙方实施团队对接,监督项目实施质量、进度及安全规范;组织项目各阶段验收与系统部署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与风险问题。乙方需服从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
5.4乙方交货前应当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发运时间、货号、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品牌、乙方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如因乙方未提前告知,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5乙方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合格证、单证和其他必需资料。如当时不能提供,必须在甲方限定期限内补齐。
六 、 产品安装与验收
6.1安装: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约定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货物。在部分或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后,若非因乙方原因需要对部分或全部货物进行再次拆卸、安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上述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再次拆卸、安装,乙方应负责所有拆卸、安装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造成甲方损失,还需赔偿所有损失。乙方承诺其派遣至甲方安装的人员均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专业水准,并由乙方自行负责服务过程中其安装人员的安全、交通、食宿、工资等所有费用,对乙方安装人员与乙方之间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验收:乙方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和验收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如验收未通过的,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采取换货或其他方式予以解决,双方重新约定时间对产品进行再次验收。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减少相关损失,并按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货物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合格证明上加盖验收合格专用章,验收合格证明的签署盖章不解除乙方对协议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和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3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之风险在甲方到货验收合格之前由乙方承担,自甲方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6.4验收合格后必须附合格证及交接单,验收期限60天。
七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7.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产品技术标准。
7.2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产品现场技术培训,甲方提供培训场地,培训期间乙方人员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 质保期为 6 年,交付最终用户且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免费提供系统升级、系统维护、维修和故障排除服务;
7.4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承诺提供现场安装程序文件和维修时的特殊工具以及技术支持,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支持,陪产时间不低于 30 天;
7.5质保期服务包含设备质保期,以及软件免费升级及维护。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软件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提供开发更新服务;
7.6售后服务响应速度:收到设备故障通知后,维修人员应在 4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做出有效答复,24 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并保证在 72 小时内使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7.7负责由于设备本身质量性能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7.8质保期满时,派专业工程师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和测试,并呈交有关测试和试运行报告供审阅、验收,更换主要器件的设备将**质保期;
7.9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后只收取合理的基本费用;
7.10质保期过后应长期供应零配件、备件,提供快捷有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7.11质保期满后,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机械质量问题,应在4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做出有效答复,24 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并保证在 72 小时内使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7.12应对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包括维修、保养、配件供应等服务,并承诺收费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