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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142y | 建设单位法人:刘洪伟 |
| 程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油厂 |
| 孤东油田零散井开发工程(三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垦东办事处孤东前线(孤东圈) |
| 经度:119.055410 纬度: 37.8834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25 |
| 东环建审〔2019〕52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00 |
| 135.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14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N9XLM6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3P2CUA14 | 竣工时间:2026-01-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部署228口井(油井160口,注水井68口),**10型抽油机139台,12型抽油机21台,安装采油井口装置160套,安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160套,16MPa注水井井口装置68套,80kW燃气水套加热炉21台,****中心9.2t/h活动注汽锅炉1台;**DN50单井集油管线47.7km,DN200集油管线15.0km,DN50单井掺水管线6.3km,Ф48×3.5mm天然气管线6.3km,DN50注水管线20.4km,并配套道路、消防、供配电等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实际建设了60口井(油井40口,注水井14口),**DN50单井集油管线13.83km,**DN200集油管线4.35km,**DN50注水管线4.08km,**DN50单井掺水管线1.26km,**φ48×3.5mm天然气管线0.3km,**80kW水套加热炉1台,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 二期工程实际建设了17口油井、11口注水井;单井集油管线4.89km,单井注水管线2.63km,掺水管线0.13km;同时配套建设自控、通信、道路、供配电设施等。 本项目(三期工程)实际**了14口井,油井10口(其中新钻油井3口、侧钻油井6口、1口探井转开发),注聚井4口,**了2座井场,依托了12座老井场;**了集油管线3790m,掺水管线600m,注聚管线3440m,配套建设了通信、自控等工程。 |
| 由于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的形式,故本项目已完工部分的产能规模、新钻油水井数量、配套设备数量均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注水等主要流程。另外,还包括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注水等主要流程。另外,还包括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水套加热炉和注汽锅炉燃用天然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采油厂****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经长堤接转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孤东四号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注汽锅炉排污水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孤东一号、孤东二号、孤东三号、孤东四号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夜间不得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泥浆池,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措施,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项目中GOGD827NX2井场距离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代码DY-B4-02),即****自然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137m,必须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本项目(三期工程)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施工扬尘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三期工程)未**燃气水套加热炉,不产生加热炉废气;油气集输过程采用了密闭集输工艺,根据调查,本项目(三期工程)在油井井口设置了10套管气回收装置。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经调查,施工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分别随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公司、胜利油田固邦泥浆****公司、胜利油**兴****公司、**市****公司、**胜海石油****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部分拉运至孤东****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部分拉运至永北废液站、埕东废液站进行预处理后,再经永一联、****处理站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部分由**市普林斯****公司、****公司处理;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孤东一号、二号、****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经调查,本项目(三期工程)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作业设备,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了减振机座,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根据监测结果,井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经调查,本项目(三期工程)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产生的钻井固废分别拉运至******公司、胜利油田固邦泥浆****公司、胜利油**兴****公司、**市****公司、**胜海石油****公司集中处置,将治理合格的固相,由**市**区****公司、******公司、******公司、**惠泰****公司、**区****经营中心、******公司综合利用。经调查,调试期间产生的油泥砂(清罐底泥、落地油),随产随清,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置。根据调查,施工作业时建设单位将选用船型围堰代替防渗材料,因此未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本项目(三期工程)未依托注汽锅炉,因此未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 根据调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经与****规划局****分局落实,本项目(三期工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了现有设施。根据调查,建设单位针对距离井场较近的黄河三角洲红线区制定了有效的防控措施,控制了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缩小了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了工程施工效率,减少了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施工完成后已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好了生态恢复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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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 | 已安装 | 厂界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88mg/m3 |
| 1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 进行了基础减振 | 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48.1dB(A)~57.8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3.7dB(A)~49.3dB(A) |
| 1 | 固废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泥浆池,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措施,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经调查,本项目(三期工程)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产生的钻井固废分别拉运至******公司、胜利油田固邦泥浆****公司、胜利油**兴****公司、**市****公司、**胜海石油****公司集中处置,将治理合格的固相,由**市**区****公司、******公司、******公司、**惠泰****公司、**区****经营中心、******公司综合利用。经调查,调试期间产生的油泥砂(清罐底泥、落地油),随产随清,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置。根据调查,施工作业时建设单位将选用船型围堰代替防渗材料,因此未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本项目(三期工程)未依托注汽锅炉,因此未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 |
| 1 | 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项目中GOGD827NX2井场距离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代码DY-B4-02),即****自然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137m,必须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根据调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经与****规划局****分局落实,本项目(三期工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了现有设施。根据调查,建设单位针对距离井场较近的黄河三角洲红线区制定了有效的防控措施,控制了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缩小了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了工程施工效率,减少了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施工完成后已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好了生态恢复工作。 |
| 1 | 环境风险防控。采取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根据调查,建设单位采取了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预案,配备了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切实有效的预防了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 施工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采油厂****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经长堤接转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孤东四号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注汽锅炉排污水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孤东一号、孤东二号、孤东三号、孤东四号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施工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分别随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公司、胜利油田固邦泥浆****公司、胜利油**兴****公司、**市****公司、**胜海石油****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部分拉运至孤东****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部分拉运至永北废液站、埕东废液站进行预处理后,再经永一联、****处理站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部分由**市普林斯****公司、****公司处理;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孤东一号、二号、****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井下作****油田作业回收水回收点回收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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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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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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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项目中GOGD827NX2井场距离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代码DY-B4-02),即****自然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137m,必须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调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经与****规划局****分局落实,本项目(三期工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了现有设施。根据调查,建设单位针对距离井场较近的黄河三角洲红线区制定了有效的防控措施,控制了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缩小了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了工程施工效率,减少了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施工完成后已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好了生态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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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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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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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