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度车辆保险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2026-2029年度车辆保险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2029年度车辆保险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皋城大圆盘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佰壹拾万零捌仟叁佰玖拾叁元整(****39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2029年度车辆保险采购 服务范围:①被保险标的范围:2026-2029年度****的运营公交车辆及对应每台车的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和驾驶人员安全责任保险。②****公司数量:本次采购确定1****公司作为定点保险服务单位。③险种规定:本次招标车辆的险种需求为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按核载人数,保额40万元/人)和驾驶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适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单位在当年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每轮合同有效期为1年,服务期限自保险生效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欣、张家如、徐振、熊磊、鲍建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金额:5198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地址:**县桃溪路新世纪大厦,联系电话:0564-****19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与桃溪东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0564-****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先生
电 话:056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