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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你单位《关于重新报审******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我委曾以宜发改审批〔2026〕85号批复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因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金额调整,经研究,同意******基地项目重新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全风险、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构建智慧应急指挥体系,重点保障东****园区安全,辐射全市常备化工灾害事故应急驰援力量。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地址
白洋工业园白洋大道与雅官大道交会处西北侧。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用地16659平方米(约25亩),总建筑面积为8750平方米,室外训练场面积约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防站综合楼总面积6600平方米(包含食堂、训练馆等),12个消防车位,28个小汽车停车位;应急物资库约850平方米;****中心约1000平方米;其他配电房、门房等附属用房300平方米。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703.96 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区两级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4个月。
八、项目代建管理核准意见
同意采取委托方式进行代建。
请接文后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招标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同时原批复文件宜发改审批〔2026〕85号予以作废。
****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