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电涡阳县申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亳州-涡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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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亳环书〔2026〕8号


**上****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内容和结论。该项目位于**市**县马店集镇、丹城镇和石弓镇境内,总占地20.27
hm2(其中永久占地1.32hm2,临时占地18.951hm2),装机总容量50MW,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4回35kV集电线路、一座110kV升压站(不包含升压站送出线路),项目总投资3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上网电量116500万kW●h。
****能源局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省及**市部门相关文件,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对策措施及下述
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严格控制风电机组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距离,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避免或降低光影、噪声、工频电磁场等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场内道路宽度以满足工程建设和后期检修需要为标准,进一步优化集电线路敷设方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干化过程产生的余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线排入附近地表沟渠;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升压站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密闭运输等切实可行措施,严禁道路运输遗撒、车辆带泥上路,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食堂餐饮油烟治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设备材料运输路线、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夜间降低风机转速等切实可行措施;夜间(晚上22:00—次日早晨6:00)对风机A04、A05、A06(备选)、A08、A09实施限速运行,严格按环评要求预设风机夜间最大转速(A04、A05、A08、A09夜间转速≤7.0rpm,A06夜间转速≤7.5rpm)。对夜间限速风电机组噪声超标范围内的村庄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按照《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907-2017)安装噪声在线监控设施,及时与**市噪声自动监测平台和建设单位中控系统联网,对区域噪声进行实时监测,一旦超标及时预警,建设单位应及时通过中控系统进一步降低风机转速,从而有效控制风机运行噪声,确保声环境敏感目标边界噪声稳定达标。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弃渣回填利用,淤泥干化后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按规定进行综合利用,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弃方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和含油抹布(HW49,900-041-49)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强化环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七)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认真落实《****风电场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对******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影响评估报告》和省林业局关于本项目集电线路穿越**湿地公园有关复函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环境要素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八)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电磁环境污染。本批复不包含项目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需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环评。
(九)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完善信访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群众的环境信访投诉。
(十)项目开工前应依法按要求完成用地、规划、安全、水土保持等有关手续。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请****委员会监督该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请******分局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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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抄送:****委员会,******分局、市生态环境****支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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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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