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应用试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6月 04日至 2026年06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联系电话:020-****181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体外诊断试剂应用试验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701、710、711及905室,租赁面积1419.98平方米,主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核酸提取与纯化试剂、一次性使用采集器的试验配制与检验检测,同时对实验区域环境、纯水系统开展质量控制及检测。项目每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核酸提取与纯化试剂、一次性使用采集器研发各20批次,纯水系统检测53次,洁净区浮游菌检测12次。研发产品交由科研机构开展后续研发,不涉及中试和规模化生产。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综合废水以及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反冲洗水与纯水水样过滤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综合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以及纯水水样过滤产生的废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水质净化二厂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