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7座以下小型载客汽车维修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2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4日
五、更正事宜
1.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条“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正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地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8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且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应能承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且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应能承接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业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3.本项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书面格式声明”中第1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地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标书代写
4.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2026年6月12日16:00、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23日16:00、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24日14:00。标书代写
5.如为个体工商户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本招标文件所涉的法定代表人系指经营者;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更正事宜相关且未被提及的内容,根据更正公告内容作同步调整;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同之处,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招标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80-****102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银、赵娜、楼愉良、赵梦洁、章鸿慧
联系电话:0574-****8302
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