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及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更正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2、原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及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更正为:“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中“3、售后服务规范:(5)增补供货承诺:中标人须按合同总量储备15%数量的号型齐全的同类产品,面辅料按合同总量储备30%数量,以满足学生增补、应急或调换需求。换装期内签订增补合同,价格须与投标时中标单价一致。”更正为:“3、售后服务规范:(5)增补供货承诺:中标人须按合同总量储备10%数量的号型齐全的同类产品,面辅料按合同总量储备20%数量,以满足学生增补、应急或调换需求。换装期内签订增补合同,价格须与投标时中标单价一致。”
4、开启价格扣除环节作为投标人用于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相关内容上传节点使用,该端口仅用于上传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相关内容,本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5、投标应严格按照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4日
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名称:****
地址:**市**区蒙古营5号
联系方式:159****0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瀛洲街道瀛福路46号(原瀛福****花园(二区)B-S2#楼12层03办公
联系方式:188****25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艾莉、李霞、潘施
电话:188****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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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