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纺织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按方案要求完成**市纺织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技术服务,预算金额19万元(含税)。
二、应询人的资格要求
1.应询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经****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询人,不得参与。
2.应询人须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
3.应询****政府单位项目工作的成功经验。
三、应询材料提交
1.应询人提供报价函(报价为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19万元(含税)的按无效处理。
2.****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已完成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发票)。
3.应询人应提供****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批准书》。
4.应询人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以证明理解本项目需求,并有能力承接本项目。
5.以上材料需为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完好于2026年6月6日17:00前现场递交或寄送至联系人。
四、其他
1.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3日—6月6日。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此项目合同服务期内需安排一位熟悉试点情况、认证和温室气体核算工作的专人驻点配合,如因应询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每超期1天扣罚合同金额的0.5%;应询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报备的项目服务人员应能在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如未能及时响应(到达现场),按1000元/人/天进行扣罚,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或新增备案项目服务人员的,应提前48小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征得同意,未经同意,按1000元/人/天进行扣罚;如应询人未能按规定的现场工作人日安排人员现场工作,按每工作人日3000元进行扣罚;如因应询人原因导致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能顺利进行,应询人应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且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服务商;如因应询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通过验收,给予应询人合同金额50%的扣罚。
3.未尽事宜,请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4065
地址:**市世纪大道130号603室计****管理科
附件:**市纺织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技术服务(采购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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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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