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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大学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改革局****大学《关于延续收取学费的申请》后,****财政局起草了《****大学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联系电话:0635-****198 联系人:韩刚
(二)邮箱:lqsfgjjgk@lc.****.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改革局,地址:**省**市**市三和路中段,邮编:2526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大学收费标准的意见建议”字样。
(四)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9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改革局
2026年6月2日
****大学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学:
你校《关于延续收取学费的申请》收悉。为保障我市老年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相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继续执行50元/人/学期。
二、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你校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发放的财政电子票据,收费收入通过“**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1年 月 日。期满前三个月,你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来源:****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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