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袍坞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市安******,地块四至范围:北至闲置空地,西至白缸线,**山体,****社区民居。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124m2,规划****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以及关于印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工作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湖环发〔2025〕1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对应浙环发[2024]47号中的甲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茶园和林地。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无固废、危废处置和贮存,地块内无污染源。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竹席家庭作坊等。地块周边1000m无重污染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外东侧20m处竹席家庭作坊于2009年开始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简单,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主要为竹丝切割过程产生的竹粉尘,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无明确潜在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同时,本次调查使用PID和XRF对地块内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地块内共布6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检测结果显示,PID检测结果无异常,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数据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均无异常。
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符合规划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本次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