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027年度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法律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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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度****法律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21页商务条款中的付款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1、付款方式:
标项一:
①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
每季支付金额=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中标单价-考核扣除经费(如有);
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标项二:
①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的40%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
②服务期每满6个月后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标准如有罚款,扣除相应金额)。
③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1、付款方式:
标项一:
①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的40%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
②服务期每满6个月后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标准如有罚款,扣除相应金额)。
③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标项二:
①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
每季支付金额=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中标单价-考核扣除经费(如有);
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与投标开始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6月8日14:30 2026年6月9日09:30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世纪大道4518****中心1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85

质疑联系人: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礼品城家具市场B区17幢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7257、173****0925

质疑联系人:郑发望

质疑联系方式:0577-****725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1561,0577-****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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