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局址土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综合楼、食堂及室外、****公司2024年灾后重建**县**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光伏材料采购项目
废标公示
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审结果如下:
1. 废标原因:
****商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模糊不清,资格性评审未通过,属于无效投标。
****商贸有限公司资格性评审未通过,本项目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
2. 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7日,共3天。
3.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3.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3.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3.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3.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3.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询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3.8.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3.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3.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邮箱地址:****@chinaccs.cn 联系电话:193****7868
本项目的两级监督投诉渠道为:
省级监督部门:市场部,联系电话:0931-****222、177****2631;
专业公司级监督部门:需求单位市场部,189****6139。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