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购买聋人手语电视栏目服务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服务是购买聋人手语电视栏目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已于2016年7月开始,与****公司、****学校(市耷校)签订**协议,每天17:00-17:30****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手语新闻节目,并同步在触电新闻APP及荔枝网等新媒体平台推广,社会反响较好。****联合会、****电视台、****学校三家联合运行聋人手语电视栏目。
****电视台****省委、省政府和****总局批准,是集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新媒体、广播电视发射传输等多种业务为一体的省级****传媒机构。****电视台新闻频道******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有效整合全省及国内外电视新闻**,立足**、覆盖全省、联动港澳、连线**;****中心工作,聚焦社会热点,关注民生民意,全面及时地满足广大电视观众对新闻和资讯的需求。
****电视台****电视台资格,具备网络APP传****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一家。********电视台****公司,是本次承接服务的最合适主体单位。
购买聋人手语电视栏目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环市东路33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张承红,工作单位:****大学,职称:高级会计师,
意见:****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2姓名:郑双东,工作单位:****中心,职称:调研员
意见:****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3姓名:陈薇,工作单位:广****设计院,职称:公民建高工,
意见:****小组综合意见
****小组综合意见:
****小组客观、独立地针对项目的采购预算情况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认为该项目的预算安排科学合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1日止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鹭**街6号
联系电话:020-****39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市**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18楼
联系人:黄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5911
****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