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营业办公场所租赁房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现对****机关营业办公场所租赁房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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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营业办公场所租赁房屋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机关现租赁营业****开发区**路华源国际综合楼五层及二层部分区域。按租赁合同约定将于2026年6月30日到期。为确保办公场所租赁的无缝衔接,避免出现租赁空档期,影响我行正常业务开展,我行计划于今年6月完成营业办公场所租赁工作。租赁期限为一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根据当前市场租**平,年租金预计为106万元。
四、单一来源邀请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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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必要性:鉴于原办公楼消防验收目前难以取得,我行业务的正常运转离不开稳定合规的办公场所,因此仍需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
经济性: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场所能够保持租户对当前经营环境稳定性,减少因搬迁带来的不便和成本。结合前期搬迁情况新租赁办公楼需要的简单装修、机房建设、安防设施、消防设施及搬迁费用预计35万元。
风险性:若选择继续租赁,可避免此类大额支出与潜在风险,节省运营成本,保障业务平稳过度。
合规性:继续租赁过程中,我行可根据市场动态以及双方实际需求,适时对租金、租期、维修责任等关键条款进行协商调整,确保租赁关系的公平合理。经对周边符合我行办公条件的可租赁用房进行实地走访发现,部分房源租金高于我行现租办公楼。例如:朔****路4号森隆大厦F14,****公司****公司在此办公,租金约为1.56元/㎡/天;****开发区**路19号,****公司****公司所在在此办公,租金约为1.5元/㎡/天;慧源创新科创园出租价格约为1.5元/㎡/天,均高于我行现租办公楼1.49元/㎡/天的租**平。
完整性:通过继续租赁,能够与出租方建立紧密、稳固的**关系,为未来可能的租金调整等未来**预留空间。良好的**关系有助于在后续**中更好地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我行办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六、公示期
公示期限从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17:00止。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七、****联系人及电话
地 址:****开发区**路华源国际综合楼五层及二层部分区域
项目联系人:吴慧敏
电 话:0349-****636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