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第二中医医院西院区(安远路)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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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政府采购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2.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序号

内容

说明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执行。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

监狱企业

扶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和戒****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标书代写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2.2项目概况:

********处理站位于院区西南处,设计处理能力1000t/d,****停车场南侧,污水站池体采用地下混凝土结构建设,于2026年4月全部配套建设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数据上传,出水水质稳定,能够满足排放要求。现需采购一家在污水处理行业富有运营和管理经验、有实力、负责任的专****处理站运营工作,并使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运营记录完善、出水达标排放。

2.3污水处理站基本情况:

2.3.1污水站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消毒系统为消毒药剂投加器,采用“单过硫酸氢钾”类消毒剂消毒。

2.3.2污水经机械格栅去除较大固态物质后进入调节池,以保证后续单元连续、稳定的运行,调节池中的废水利用提升泵输送到缺氧池。在缺氧池中发生水解反应,去除硝态氮,提高pH,同时也去除部分BOD,提高可生化性,缺氧池设搅拌装置,防止杂物沉淀、结垢,缺氧池之后污水自流进入生物接触氧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内设生物填料和微孔曝气器。在好氧的条件下,填料上附着大量的好氧微生物,废水中的大部分有机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吸附和同化形成生物膜。生物接触氧化法利用生物膜的不断形成和更新代谢过程来完成对废水中有机物的降解。生物接触氧化池出水自流进入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上清液通过出水堰流入消毒池,污泥沉淀在二沉池底部。二沉池产生污泥部分回流至缺氧池,剩余污泥定期排入污泥池进行污泥浓缩。污水进入消毒池后采用消毒剂进行消毒,去除水中的有害病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2.4运营水质指标要求:

污****医院医疗及生活污水,水量均不超过设计水量。处理后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二级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并符合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对排污标准有新规定则执行新规定。

2.4.1进水水质:

指标

BOD5

(mg/L)

CODcr

(mg/L))

NH3-N

(mg/L)

粪大肠杆菌(MPN/L)

PH

标准

200

400

35

100000

6-9

2.4.2排放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二级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见下表中规定的标准:

序号

成分

浓度

1

CODcr(mg/L)

≤120

2

BOD5(mg/L)

≤30

3

pH(mg/L)

6-9

4

类大肠杆菌(MPN/L)

≤500

5

氨氮(mg/L)

≤25

6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7

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2.5服务内容:

2.5.1****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日常管理运营工作,****处理站所需药剂,****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按要求提供工作记录。

2.5.2****处理站全流程运维,包括设备巡检、药剂投加、污泥处理(不含危废处置)、在线监测数据管理、应急故障处置及环保迎检配合等。

2.5.3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相关环保、卫健委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运行管理,并按照要求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确保污水站达标排放。

2.5.4服务范围为自机械格栅(含机械格栅)开始,经污水站各处理单元至排放口止(含排放口,不含化粪池)。污水站以外的化粪池清理,管道、供电电缆(配电柜以外的主电缆)故障由采购人负责维护、维修。

2.6服务要求:

2.6.1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2.6.2中标供应商承担污水站日常运营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药剂费、检验检测费、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费、税金及其他风险、责任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2.6.3中标供应商派遣值班人员,采用现场专人值守,配合本单位专业技术、维修及管理团队运维管理方式。值班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标供应商定期为值班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全面全面负责值班人员的健康及安全。

★2.6.4中****处理站正常运营的工艺药剂和消毒药剂等一切药品的购置、运输、保存产生的费用,消毒药剂的使用量以不大于250m3/D排水量计算。

2.6.5中****处理站的运行日志记录、水质检验检测、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通过中标供应商专业化运营管理,保证污水站的良性运行,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出水达标排放。

2.6.6中****处理站的水质检测,包括每日活性氧监测、pH监测、每月粪大肠菌群监测、每季度沙门氏菌监测、每半年志贺氏菌监测,监测记录保存完整,除活性氧监测、pH检测;定期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要求;定期对污水出水常规项目BOD、COD、氨氮、SS等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

★2.6.7****医院排污许可证要求的废气、废水检测,定期按要求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医院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为准。

2.6.8中****处理站内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运转部件润滑和管道的防腐处理,及时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因设备无法维修确需更换的,由采购人负责。

2.6.9中标供应商负责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维护工作,及时完成数据上传、内容维护等。

2.6.10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营所需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活性炭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费由采购人另行委托并承担费用。

2.6.11中****处理站运行所产生的栅渣、废弃活性炭等的更换清理工作。

2.6.12中标供应商负责做好现场原料、物资的保管、使用等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对运行人员的安全防护宣教,配备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防酸碱手套、工作帽、工作服、护目镜、劳保手套、雨鞋等)。

2.6.13中****处理站区域内及值班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根据采购人有关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做好污水站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扫、其他工具、材料以及生产、生活设施的定置管理和图纸、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做到规范、整洁、协调。

2.6.14中标供应商须服从环保、卫监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如过程检测中发现有不达标排放行为,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处理站的服务费,待环保****管理部门检测污水达标排放后,再予以支付。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6.15服务期间,如环保及有关部门监测或验收检查不达标,其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后果。

2.6.16中标供****处理站运行记录等资料交采购人主管部门备案。服务期满或服务合同提前终止时,中标供应商需将项目设施及其相关文件资料按照规定完好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2.6.18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由于设备故障导致污水站运行无法正常运行时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的进行应急处理。如由中标供应商未能及时发现、未能及时提交更换申请的、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2.6.19在日常工作中,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污水站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应急处理等各种培训,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伤害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紧急应急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7工作机制:

2.7.1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或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保养,并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保养表,执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将维护保养和验收记录存放在设备档案中。

2.7.2中标供应商需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支架和盖板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7.3中标供应商需定期检查各种污水泵、污泥泵的机械密封的密封情况。

2.7.4中标供应商需按照设计要求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电动机轴承、齿轮箱、机械密封、带座轴承等进行清洗、润滑严格按照“四定”与“三过滤”规定进行。

2.7.5中标供应商需每月一次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2.7.6中标供应商所使用的消毒粉,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中标供应商所使用的消毒药剂须具有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检测报告。保证消毒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文件的要求。达到环保、卫生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消毒指标的抽检检测标准。

2.8验收标准及要求:

污水处理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满足环保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要求。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质量完好,维修维护及时。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依据考核结果,采购人出具书面评估报告,决定是否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3.2服务地点:****西院区(**路)。

★3.3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合同开始后,第二季度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对应发票。

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调整、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注: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投标文件中须****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附认证机构****总局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历天:自2026年6月2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采购需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采购需求最终以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地 址:**市**区**街333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39****7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西海岸新区钱家山路677号

联 系 人:王璇

联系方式:186****6563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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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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