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安徽-芜湖-繁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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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
****委员会
发改产业〔2026〕7号
2026-04-17
关于变更****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变更****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1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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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关于转报****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提交变更的函》(繁开函〔202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一期)项目于2024年12月23日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关于****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产业〔2024〕19号),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申请变更,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规〔2025〕4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细则的通知)》(芜发改环资〔2026〕35号),现变更节能审查意见。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三、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35733.87万元,用地面积125亩,总建筑面积49292.19平方米,**厂房及各类配套用房,购置电加热炉、热模锻压力机、2000T液压机、四柱液压机、拉伸机等专用生产设备,建设汽车轻量化锻件(一期)生产线及配套环保安全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汽车锻件等产品2235万件及壳体6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421.56吨标准煤(当量值)、10257.15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碳排放量19529.41吨。其中,年消费电力3534.15万千瓦时、液化石油气45.55吨。项目钢锻件单位产品可比能耗0.079tce/t,壳体单位产品能耗0.084tce/t。项目钢锻件单位产品碳排放0.387tCO2/t,壳体单位产品碳排放0.37tCO2/t。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435tce/万元(可比价),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0.828tCO2/万元(可比价)。

四、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 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审查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审查验收。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五、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区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八、《关于****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产业〔2024〕19号)予以撤销。

**市****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