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审查 |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发改产业〔2026〕8号 | ||
| 2026-04-17 | 关键词:||
| 关于****年产15000吨绿色能源装备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政府《关于申请节能审查的报告》(孙政〔2026〕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3#厂房-1(原仓储用房,建筑面积3799.62m2),购置中频感应熔炼炉3台、覆膜砂壳型自动铸造线1条,以及悬链步进式抛丸清理机1台、射芯机2台、热芯机4台等相关配套设备,建设智能环保覆膜砂壳型铸造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0吨绿色能源装备铸铁零部件生产能力。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264.3吨标准煤(当量值)、2962.92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碳排放量6489.04吨。其中,年消费电力1028.72万千瓦时。项目1t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炉座单耗533.64kWh/t铁水,2t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炉座单耗528.52kWh/t铁水,3t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炉座单耗509.18kWh/t铁水。项目单位产品碳排放0.433tCO2/t铁铸件。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47tce/万元(可比价),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1.637tCO2/万元(可比价)。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 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审查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审查验收。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四、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六、区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市****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