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S312**至**公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际情况,请有意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积极报名参加,届时将根据《**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S312**至**公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征收范围为**市金庭镇晋一村新公**侧,共涉及征收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征收户数10户(具体面积和户数以实际征收结果为准)。
二、评估服务费
S312**至**公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服务费为:15元/平方米×实际征收建筑面积。(包含被征收房屋的比准价评估、专家论证等其他费用,总费用不超过5万元)。
三、报名条件
(一)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上显示备案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在**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
(四)根据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2名及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并提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指派的评估师必须人证相符,且必须亲自到现场开展评估作业。
(五)承诺:在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评估结果公示前的全部工作,因评估机构原因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天自愿按合同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指派至S312**至**公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一览表;
(四)承诺书(报名现场签署并盖章)。
五、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根据《**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6日
报名时间:2026年6月7日9:00-11:30 13:00-16:00
报名地点:********办公室)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0575-****4790
附件:1.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指派至S312**至**公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一览表
****
2026年6月4日
关于报名S312**至**公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