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
| ****分局 | 成文日期:||
| 繁环审〔2026〕14号 | ||
| 2026-04-30 | 关键词:||
| 关于******海螺环保脱氯飞灰暂存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
****:
你公司报来的《******海螺环保脱氯飞灰暂存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区繁阳镇,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1.对原固废项目破碎车间进行利旧改造翻新,重**设防腐防渗措施对除尘设施进行维护更新;2.增加脱氯飞灰下料口、装卸平台、配套厂内短途倒运专职车辆,实行特性路线应急转运。本次技改项目仅对5#水泥窑停窑检修期间的脱氯飞灰进行暂存,检修完不用于飞灰暂存,技改前后项目原处置量、处置内容及其他要求不变。
根据《报告表》申报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你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本审批意见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程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现行各类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收集与处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相关排放要求。运营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强化生产管理等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危废的收集处置、规范贮存,废除尘灰收集后返回到水洗罐中水洗处理,废吨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利用厂区内2#、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工程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满足自行监测相关规定要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2MA2MWUPR72)
2026年4月30日
抄送:**皖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