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关于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海螺环保脱氯飞灰暂存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安徽-芜湖-繁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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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分局
繁环审〔2026〕14号
2026-04-30
关于******海螺环保脱氯飞灰暂存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关于******海螺环保脱氯飞灰暂存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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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海螺环保脱氯飞灰暂存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区繁阳镇,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1.对原固废项目破碎车间进行利旧改造翻新,重**设防腐防渗措施对除尘设施进行维护更新;2.增加脱氯飞灰下料口、装卸平台、配套厂内短途倒运专职车辆,实行特性路线应急转运。本次技改项目仅对5#水泥窑停窑检修期间的脱氯飞灰进行暂存,检修完不用于飞灰暂存,技改前后项目原处置量、处置内容及其他要求不变。

根据《报告表》申报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你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本审批意见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程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现行各类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收集与处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相关排放要求。运营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强化生产管理等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危废的收集处置、规范贮存,废除尘灰收集后返回到水洗罐中水洗处理,废吨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利用厂区内2#、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工程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满足自行监测相关规定要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2MA2MWUPR72)

2026年4月30日

抄送:**皖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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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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