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桥头胡街道东吕村 原水厂房场地招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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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将****房场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房场地招租

2、项目地址:**县桥头胡街道东吕村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房场地,使用面积以四周围墙为准。(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4、承租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进行噪声大、污染重的工作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服务业。

5、承租年限:伍年(即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计算)

6、承租底价:每年承租总价不低于18700元/年

注:投标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自******局证明为准,法人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项目重新竞标。标书代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未经招租人允许,不得转租。

三、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6年6月 5日至 2026 年 6月11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县跃龙街道汪家路10号入口左侧办公楼二楼东侧第四间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认为与报名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招租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 17:00 整,逾期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帐号:397********031236

注: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人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自中标公示期满起1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由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叁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付款方式

承租赁期限:伍年(即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计算)承租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至第五年租金,均须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地址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 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县桥****交易中心开标室标书代写

4、投标时须由投标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法人单位竞标,则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和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5、未报名和购买招租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八、中标方式

本次招租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低于承租底价视为无效(报价保留到“元”)。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须自中标公示期满起1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租。

十、其他

1、租赁期间,全场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卫生全部由承租人全权负责,自行办好所有消防、环保审批手续,费用自理;如有事故、罚款、邻里纠纷,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村集体概不负责。

3、租期内遇街道、政府统一规划、征地、公益建设需要用地,承租人无条件配合退场,不得索要任何搬迁、装修、停产补偿,村里只按实际租用时间退还剩余租金。

4、确需搭建钢棚、简易用房的,必须提前书面申请,经街道、村委同意后方可施工;到期后搭建物双方协商处理,不得私自强拆、损坏场地。

5、承租人妥善保管厂房、围墙、水井、变压机、水电管线等集体设备,日常保养维护;租期结束完好交还,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公共路口,不乱堆杂物、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占用公用部位,违规直接按违约处理。

7、承租人拖欠租金、违规经营、单方面违约解约的,所有装修、改造、自建钢棚及附属设施,全部无偿归村集体,承租人不准拆除、不准要钱。

8、投标人不得私下串通报价、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直接没收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租赁期内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电费、卫生费、网络、物业费等一切杂费,全部由承租人按时自行缴纳,欠费后果自负。

10、合同到期正常退场,固定装修无偿归村集体;可移动设备按时自行搬走,不得损坏场地,逾期不搬视为自动放弃,归村集体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桥头胡街道东吕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桥头胡街道东吕村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7****9939

招租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跃龙街道**路35弄1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5****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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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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